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粤港物流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东经贸〔2005〕10号)
各镇区经贸办、松山湖经贸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推进粤港两地物流业的交流与合作,经省政府批准,由省经贸委与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定于2005年3月23-25日在广锦汉展览中心举办第二届粤港物流合作洽谈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组织参展和参会工作,现将省经贸委《关于举办第二届粤港物流合作洽谈会的通知》转发给你办,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 提高参会的认识
现代物流业是现代流通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速经济循环、降低成本、改善投资环境和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也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大力发展我市现代物流业,将为我市打造现代制造业名城作配套服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我市通过组织企业参加粤港物流合作洽谈会,提高各镇区、各企业对物流业的认识,开拓发展思路,共同构筑莞港两地物流企业、工商企业直接交流的平台,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促进莞港两地经济的发展。
二、积极发动企业参展、参会
按省经贸委要求,我市安排2个展位参展和100家企业参会,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年前积极发动企业参展和参会,请于2002年2月5日前将意向参展、参会企业名单报我局贸易流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