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拓宽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渠道,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等,应允许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直播或公开报道。对群众和媒体反映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纠正、处理(市信访局、市监察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2007年上半年完成)。
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政府层级监督。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尊重和保障申请人的行政复议选择权;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实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政府及部门工作权威的有机统一;建立行政复议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市法制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2006年上半年完成)。
4、加强监察、审计监督。各级监察部门要全面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廉政效能、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严肃处理那些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效能低下、执行不力、以及弄权渎职、营私舞弊的人和事,为促进阳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特别要加强对政府投资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要定期公开发布审计报告,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2006年上半年完成)。
5、建立健全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市法制局牵头,市监察局、市人事局配合,2005年完成)。
6、建立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审核制度。使用财政资金进行的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须经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属于工作人员失职或渎职造成的,由监察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法制局牵头,市监察局、市人事局配合,2005年完成)。
(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1、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务员进行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维护法律尊严、职责法定、权责统一、依程序行政的观念。新招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探索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市人事局牵头,市司法局、市法制局、市行政学院配合,2006年上半年完成)。
2、实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制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把依法行政的实绩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要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必要时向社会公布。各单位应当定期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市人事局牵头,市监察局、市法制局配合,2005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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