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企改革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稳妥推进。市委、市政府过去制订的政策,除同国家现行法律、政策有悖的以外,其余的要坚持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迳向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日
关于完善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的意见
市政府:
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市国企改革办公室)成立以来,对推动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指导协调企业的改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2001年起至今已改制30多家国有企业和6家集体企业。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工作量的不断增大,原来的工作制度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提高办事效率,经研究,拟改进如下:
一、取消征求各部门意见制度,采取联席会议集中讨论定案的办法
为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各有关改制企业的改革方案不再送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改为由市政府分管国企改革工作的领导或副秘书长召开各有关部门会议。召开部门会议集体研究之前,由市国企办组织人员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后再提交讨论。集中研究决定后,由市国企改革办公室把方案上报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二、强化企业改革政策的落实,改变重复行文审批的现象
在国企改革(含集体企业)过程中,凡是市委、市政府已有明文规定的国企改革政策(含优惠政策),各相关部门应按已有文件规定的政策条款执行,政府一般不再行文给相关执行部门。如相关部门对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不认真贯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则要追究该部门领导的责任。
三、继续健全集中办公制度,提高国企改革工作效率
对从各有关部门抽调到市国企改革办公室工作的人员要实行考勤制度,抽调人员应以国企改革办公室的工作为主,不能以原单位仍有工作为由而随意离岗,以保证国企改革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开展。国企改革办公室对抽调来的工作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制度,以避免工作扯皮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