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就业服务若干重点工作的通知
(阳府办〔2005〕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最近,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就业服务若干重点工作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人员经费不落实。到目前止,江城区和阳春市还没批复建立机构。阳东县、阳西县、海陵试验区和市本级虽已批准建立机构,但工作人员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二是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员经费不落实。全市已建立6个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但阳东县、阳西县、江城区职介中心工作人员经费没列入财政预算。三是街道和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经费不落实。各县(市、区)已建立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但人员经费不落实。江城区、阳东县实行差额拨款,阳西县按每人每年一万元包干使用,阳春市定编34人,有18人的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四是街道社区没有聘用工作人员。到去年底,只有江城区5个社区各聘用了1名工作人员,但其经费也没有纳入财政拨款。
由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偏少且经费没有得到落实,影响了我市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快落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和财政经费
各地要根据粤办发〔2004〕6号、粤府〔2003〕80号、粤府办〔2004〕41号、粤劳社〔2004〕96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出台落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文件,落实人员编制和财政经费。
二、进一步完善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
一是要落实机构人员编制、财政经费,保证人员和工作经费足额到位。二是要规范机构建设。各县(市、区)要切实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暂行规范的通知>》(粤劳社〔2005〕21号)要求,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规范工作,使基层劳动保障所发挥作用。三是提高街道(镇)劳动保障机构工作人员素质,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的建设
我市县(市、区)劳动力市场已全部实现与省、市联网,但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资金不足,没有电脑等硬件设施,均未与省、市、县(市、区)联网。各县(市、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年8月份前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均添置电脑等设备,使用全省统一的基层业务管理软件(单机版),今年底前50%以上的街道(镇)要与省、市县(市、区)实现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