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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下达二OO五年第二季度市地方电厂上网指标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下达二OO五年第二季度市地方电厂上网指标的通知
(东经贸〔2005〕52号)


各电厂:

  根据省经贸委分配的指标和我市的实际,决定二ΟΟ五年第二季度发电按电量18亿万千瓦时(日平均1978万千瓦时)来安排,具体计划详见附表。

  进入第二季度,气温逐步上升,电力需求增大。在目前发电燃料高企的情况下,希望各电厂能顾全大局,做好燃料储备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和增收节支工作,确保机组顶峰发电,切实完成发电上网任务。

  二ОО五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二ΟΟ五年第二季度市地方电厂上网指标

  单位:万千瓦时
电 厂 名 称第二季度发电量日平均发电量
合   计1800001978
1、天明电力有限公司15470170
2、东华电力有限公司13195145
3、三联热电有限公司34853383
4、虎门电厂24570270
5、塘厦发电厂136515
6、石龙西湖电厂9100100
7、广东国宏电力有限公司873696
8、东声电力有限公司309434
9、樟木头港中电力有限公司527858
10、厚街电力有限公司9100100
11、塘厦电力有限公司254828
12、清溪电力有限公司637070
13、基宁电厂91010
14、博海电厂172919
15、樟洋电厂4368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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