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组织参加2005年广东国际服装博览会暨广州国际服装节的通知
(东经贸〔2005〕46号)
虎门经贸办、大朗经贸办、市服装服饰协会:
为整合广东服装会展资源,促进广东服装业的发展,提升我省服装企业的竞争力,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经贸委和广州市经贸委联合主办、省商业联合会、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广州市服装行业协会和广州市商业会展服务中心联合承办的“2005年广东国际服装博览会暨广州国际服装节”(下称“服博会”),定于2005年6月29日-7月2日,在广州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琶洲展馆)举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组团、参展工作,现将省经贸委《关于印发2005年广东国际服装博览会暨广州国际服装节总体方案通知》(粤经贸函〔2005〕1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参展的意义
举办“服博会”是贯彻张德江书记书记抓好产业竞争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整合会展资源,进一步扩大我市服装行业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对“服博会”的认识,树立全局观念,从各方面做好筹备工作。
二、积极发动企业参展
按省经贸委要求,我市虎门镇安排50个展位、大朗镇安排40个展位、其它展位80个,共170个展位。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树立“大服装”的观念,积极发动企业参展。包括服装企业和服装业产业前后相关企业。
2、这次组团包括参展商和采购商,重点发动我市获得国家和省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称号的品牌企业,行业优势企业、重点加工企业,服装产业特色城(镇)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核心企业参展。重点发动我市重点百货公司、服装批发市场、批发企业、外贸企业和服装专卖店到会采购。
3、请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意向参展企业名单报我局贸易流通科。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理涛
联系电话:2244255、13609676336
传 真:2217628
E-MAIL:tracy.deng@dg.gov.cn
附件:关于印发2005广东国际服装博览会暨广州国际服装节总体方案的通知(粤经贸函〔2005〕172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