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阳江市信访工作先进县(市、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阳发〔2005〕11号 2005年4月28日)
2004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狠抓基层信访工作,努力建立长效机制,突出抓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为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信访工作者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涌现出一批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决定授予阳春市“阳江市信访工作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授予市公安局等11个单位“阳江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黄雄等24名同志“阳江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推进新时期我市信访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成绩。各地各单位和广大信访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阳江市信访工作先进县(市、区)名单
2、阳江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3、阳江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附件1:
阳江市信访工作先进县(市、区)名单
阳春市
附件2:
阳江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共11个)
市公安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信访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江城区信访局
阳春市交通局
阳春市马水镇
阳东县信访局
阳西县溪头镇
海陵区闸坡镇
附件3:
阳江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共24名)
黄 雄 市中级法院院长
陈修转 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 山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