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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下达东莞市二OO五年第三季度电力分配指标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下达东莞市二OO五年第三季度电力分配指标的通知
(东经贸〔2005〕101号)


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各镇(区)经贸办:

  根据省经贸委下达我市二OO五年第三季度省网电指标和我市地方电厂出力情况,经研究制定下达我市今年第三季度用电指标分配计划。现说明如下:

  一、全市第三季度分配负荷为616万千瓦,其中省经贸委分配我市省网电指标为480万千瓦,全市正在运行的15家地方电厂(装机容量共169.8万千瓦)平均出力136万千瓦(按装机容量80%计算)。

  二、各镇(区)的用电指标按其在今年6月10日最大用电负荷(扣减市保电用户后)占全市负荷的比例分配,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1。

  三、市直接安排的重点用电企业(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2)、市特供用户和市、镇属水厂不参与错峰轮休用电。

  四、安排我市部分工业龙头企业实行减少错峰轮休天数的办法(每周错峰不超过一天),保用电负荷按其最高用电负荷的60%由市安排,不足部分由各镇(区)解决,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3。

  五、市直接安排的重点用电企业及部分工业龙头企业的保用电负荷已划入各镇(区)用电指标中。

  东莞供电局应根据省网电和地方电厂上网电的变化按用电比例及时调整各镇(区)的用电指标。同时第三季度高温炎热,预计用电负荷将进一步提高,要做好电力调度工作,保证迎峰度夏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东莞市二OO五年第三季度电力分配表

  2.市直接安排的重点用电企业保用电表

  3.二OO五年部分工业龙头企业保用电表(略)

  二OO五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东莞市二OO五年第三季度电力分配表

序号镇名用电指标(万千瓦)
1茶山14.4
2道滘12.2
3洪梅4.7
4中堂13.0
5高埗11.4
6望牛墩4.2
7麻涌5.5
8石碣22.8
9万江13.0
10石龙9.3
11城区22.2
12东城27.2
13南城10.4
14东坑9.4
15大朗22.1
16清溪31.0
17黄江13.8
18寮步21.8
19塘厦33.6
20樟木头13.5
21谢岗7.6
22大岭山18.8
23凤岗20.0
24长安61.0
25沙田9.3
26厚街43.9
27虎门44.4
28企石8.8
29桥头14.2
30横沥14.0
31石排13.4
32常平33.1
33市特供用户12.0
全市合计用电指标616
省分配网供指标480
自发电可调出力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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