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阳府〔2005〕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2004〕126号),大力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推动吸收外资工作上新台阶,促进我市加快发展、跨越发展、协调发展,结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视察阳江的指示精神和我市的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阳江投资环境,强化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在全市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应该清醒看到,目前我市吸收外资企业少,总量不大,堆头较小,投资软环境还要不断改善。当前,世界经济调整加快,外资加速流向中国,随着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的实施和泛珠三角(9+2)区域合作的全面启动,省政府出台了推进珠三角产业转移的措施,我市扩大吸收外资面临难得的机遇。目前,招商引资的竞争非常激烈,全省已形成了百舸争流,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新格局。原来与我市处在同一起跑线的部分地区现在已领先我市,如果我们不努力追赶,就跟不上全省发展的步伐。因此,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深刻领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视察阳江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对加速我市工业化进程,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抢抓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优化投资环境,增创投资环境新优势,不断增强我市吸收外资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强化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努力开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新局面。
二、完善政策,健全招商引资运行机制
(一)制订《阳江市代理招商试行办法》,建立专业化、社会化招商引资机制。
为推动我市委托代理招商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出台了《阳江市代理招商试行办法》,并聘任了我市首批招商顾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络,切实做好我市代理招商工作。
(二)制定《阳江市招商引资利益共享试行办法》,建立招商引资利益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