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整规办关于阳江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2005〕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阳江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迳向市整规办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阳江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有效打击和遏制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增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科技创新,营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良好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治标与治本、防范与教育、打击与保护、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努力开创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机构
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设立“阳江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办重大案件。市整规办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
组 长:陈家礼(市整规办主任、市经贸局局长)
成 员:马文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关崇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陈文昌(市教育局局长)
吴红坚(市科技局局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希珠(市公安局副局长)
利庆佳(市外经贸局局长)
冯绍文(市文化局局长)
梁超明(市法制局局长)
徐放政(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俊务(阳江海关关长)
张卫星(市质监局局长)
黄 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新础(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陈 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 令(市经贸局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