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的通知


  八、禁止各单位有关人员与定点厂相互串通提高或骗取维修费用,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定点维修企业禁止利用不正当手段拉客,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处理。

  九、对不按本通知规定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将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一、阳江市公务用车送修单;

  二、阳江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卡申请表;

  三、阳江市公务用车维修清单;

  四、阳江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收费标准一览表。

阳江市财政局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阳 江 市 公务 用 车 送 修 单(格式)

  单位:           维修卡编号:

车牌号码:

报修日期:   年  月  日

送修原因: 

 

         

      

司机签名:

领导意见:

                 

签名:


  注:1、本表作为车辆进厂凭证,由维修企业保存备查。
  2、用车单位根据本表格式自制。

  附件二:
  阳江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卡申请表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车牌号码

车辆型号

上牌时间

备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