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禁止各单位有关人员与定点厂相互串通提高或骗取维修费用,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定点维修企业禁止利用不正当手段拉客,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处理。
九、对不按本通知规定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将按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一、阳江市公务用车送修单;
二、阳江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卡申请表;
三、阳江市公务用车维修清单;
四、阳江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收费标准一览表。
阳江市财政局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阳 江 市 公务 用 车 送 修 单(格式)
单位: 维修卡编号:
车牌号码:
| 报修日期: 年 月 日
|
送修原因:
司机签名:
|
领导意见:
签名:
|
注:1、本表作为车辆进厂凭证,由维修企业保存备查。
2、用车单位根据本表格式自制。
附件二:
阳江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卡申请表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