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江市委关于表彰阳江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阳发〔2003〕15号 2003年6月5日)
近年来,我市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根据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大力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中,全市涌现出一大批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市委决定,授予市检察院等20个单位“阳江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薛进南等30名同志“阳江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成绩,为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再立新功。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努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推进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阳江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共20个)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交通局
市计生局
阳江电视台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
江城区检察院反贪局
江城区国税局
江城区埠场镇山外东村委会
阳春市国土资源局
阳春市合水镇政府
阳春市山坪镇党委
阳春市公安局春湾派出所
阳东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阳东县国土资源局
阳东县北惯镇党委
阳西县检察院
阳西县法院
阳西县法制局
二、先进个人(共30名)
薛进南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科员
梁捍元 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科员
徐兆龙 市发展计划局科长
张家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国焕 市司法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