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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阳江市整治摩托车行驶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县城区驾乘摩托车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有证驾驶、车辆有牌照、不超载、不驾驶报废摩托车的遵章率达到85%以上;
  (四)乡、镇城区驾乘摩托车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有证驾驶、车辆有牌照、不超载、不驾驶报废摩托车的遵章率达到75%以上;
  (五)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10%以上;
  (六)摩托车“双抢”案件和盗抢摩托车案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0%以上。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30日至5月10日前,全市统一开展整治摩托车行驶秩序的宣传发动工作,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整治实施阶段:5月11日至12月25日全市集中开展路查路检工作,严查严处各类摩托车违章行为和严厉打击利用摩托车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5日至15日市政府组织工作组对各县(市、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迎接省政府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各级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召集公安、交通、安监、宣传、工商、城管、教育等部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检查、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二)整治行动开始前,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专项整治的气氛。各地要广泛张贴省有关部门关于整治摩托车行驶秩序的通告,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无证驾驶、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报废车和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等交通违章行为的危害性,以及政府开展整治摩托车违章行为、打击不法分子盗抢摩托车和利用摩托车进行“双抢”犯罪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交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
  (三)在整治工作中,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把手要亲自指挥,诸警种密切配合;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设点检查、巡逻监控和捣毁窝点等方式,对违章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四)简化摩托车上牌手续。凡是没有限制摩托车上牌的地区,只要摩托车上牌手续齐全的,公安机关要按照规定尽快为摩托车车主办理上牌手续。除国家规定应缴的费、税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令公安机关进行“搭车收费”或为“搭车收费”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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