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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阳江市整治摩托车行驶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阳江市整治摩托车行驶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2003〕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阳江市整治摩托车行驶秩序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公安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阳江市整治摩托车行驶秩序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和严厉打击利用摩托车进行犯罪活动,进一步整治摩托车行驶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从4月30日至12月25日,在全市统一开展摩托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市、区)政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摩托车行驶秩序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驾乘摩托车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摩托车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整治行动的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有相应的机构负责这项工作,由公安、交通、安监、城监、工商、教育等部门参加,加强对本地区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健全“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各方面相互联动”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新机制,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通过整治,辖区摩托车行驶秩序明显好转,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摩托车,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等严重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止,摩托车交通事故和盗抢摩托车以及利用摩托车进行犯罪的案件明显减少。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辖区主干公路驾乘摩托车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有证驾驶、车辆有牌照、不超载、不驾驶报废摩托车的遵章率达到80%以上;
  (二)市区驾乘摩托车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有证驾驶、车辆有牌照、不超载、不驾驶报废摩托车的遵章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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