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治理加油(气)站防火距离和检维修管理。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防火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人员应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要编制科学的应急预案,按规定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
(5)强化充装单位的装载和防护工作。充装单位岗位要建立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查验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严禁超量装载,液化气体充装站要有防超装措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应采用万向节管道系统,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及仪表和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必须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严格按规定配备和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
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严格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要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资质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行承运人的义务和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并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遵章守纪意识,严禁超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治理运输车辆定期检测和警示标志配备。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应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严格执行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运输车辆要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和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及防护用品。
(3)治理和打击非法运输活动。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和公布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的黑名单,凡列入黑名单的运输单位和个人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的,一律不予批准;已经取得资质的,予以撤销。
(4)加强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和通报协查制度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查处通报等措施,不断深化联控监管机制建设。
(二)政府安全监管
1、治理化工(危化品)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要制定和执行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推动化工企业进入化学工业园区或化工集中区。
2、治理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问题。要严格查处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进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企业搬迁、关闭工作。
3、治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问题。要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
4、治理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的问题。要推动采用十三类危险工艺的化工过程安全技术改造,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采用新技术特别是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现有技术、工艺和装置,提高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化水平。
5、治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不够的问题。要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进行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目标
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下达的计划之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五、烟花爆竹
(一)企业安全生产
1、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不完善和不落实问题。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制度。
2、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不完善。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定期开展排查隐患工作、建立排查档案,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按时完成隐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