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旅游高峰期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
(阳府办〔2003〕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为了切实做好迎接“五一”旅游高峰期的各项旅游组织接待工作,给全市人民和广大游客有一个安全、文明、卫生的旅游观光度假环境,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旅游接待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抓好旅游安全卫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分工协作各县(市、区)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五一”旅游高峰期安全卫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并主动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和旅游接待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00〕46号文件的要求,切实搞好各项旅游设施的调度安排、安全保障、卫生保障等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和外来游客过一个安全、舒适的假期。
二、大力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在4月8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着力抓好“五一”节旅游高峰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对象是:影剧院、歌舞厅、网吧、饭店、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学校、城市广场等公众场所。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场所,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通、海事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船只等旅游交通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游客安全。
三、大力加强卫生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卫生保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广大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特别是把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按有关通知要求成立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逐级明确责任。各级卫生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防疫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卫生保障机制,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加大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饭店、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城市广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卫生整治和防预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预防工作,要专人负责,确保落实,保证公众安全。
四、完善协调处理机制,增强紧急应变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卫生协调处理机制,重点提高旅游接待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紧急应变能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旅游、卫生、交通、公安、海事等相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要保证24小时开通和有人受理。各旅游区要制定“五一”旅游高峰期紧急救援方案,旅游区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并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发现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以保证在假日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