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快民办学校的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包括改制学校)要认真审核办学资格和条件,规范办学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办学审批制度。市、县(市、区)要成立由社会知名人士及专家组成的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教师管理、学生学籍管理等政策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保障民办学校稳定健康发展。对承担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政府给予一定的资助。
9、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各县(市、区)要制订好规划,增加投入,加快发展步伐。通过初、高中分离,联合办学、挖掘潜力、新建学校等途经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适度扩大高中规模,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到2005年,初中毕业生升高中入学率达到70%。要不断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规模,用3年时间,进一步建设好阳江一中、阳春一中,使之进入全国1000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行列。到2005年,再有5所高中进入全省200所示范性普通高中行列。要以优质高中带动高中教育的整体发展。2005年,优质高中在校生数达到高中在校生数的60%以上。
10、继续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县、镇两级政府要把农村初中阶段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的重点,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满足初中学龄人口高峰期的就学需要,并建立责任制,切实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
三、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1、实施素质教育要体现时代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要加快推进课程教材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和模式。根据国家课程标准,优化课程结构门类,更新课程内容,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教材多样化,认真编写好体现阳江特色的乡土教材。扩大学校开设课程和选用教材的自主权。因地制宜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等教育设施建设。要积极开展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实验,并总结推广。
12、改革招生考试评价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对小学生成绩评定应实行等级制,中学部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重视实验操作能力考查。淡化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工作的主要标准,中小学不搞学生成绩排位。
13、健全教学科研网络,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各级政府应设立教学科研的专项经费,保障教学科研的开展;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要发挥政策研究、理论探索、改革实验、教学指导的作用,围绕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开展 深入的研究,要把课程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的改革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动员和鼓励各级教育工作者切实转变教研观念,以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研究重点,积极投身教学研究工作,形成全市注重教学研究的浓厚气氛。要办好《阳江教育》,为全市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和展示科研成果的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