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阳江市参加广东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优秀运动员、先进单位的决定
(阳府[20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新世纪我省首届体育盛会--广东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于2002年12月在深圳市举行,我市代表团的体育健儿不负市委、市政府和家乡人民的重托,在党的十六大精神鼓舞下,比赛中不畏强手,顽强拼搏,夺得金牌4.5枚,银牌10枚,铜牌9枚,总体成绩比前几届有较大的提高,为我市人民赢得了荣誉。经研究,决定对陈映等运动员、教练员以及对为我市参加省运会作出突出贡献的江城区等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希望全市广大运动员、体育工作者和各部门、各单位以他们为榜样,扎实工作,刻苦训练,积极实施《奥运争光计划》,为振兴阳江体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附:1、阳江市参加广东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优秀运动员名单
2、阳江市参加广东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先进单位名单
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一月五日
附件1:
阳江市参加广东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优秀运动员名单
一、获得金牌的运动员:陈映、乔雨、王根虎、陈少琴、成铁军(与肇庆协议)。
二、获得银牌的运动员:石成、王坤、王中华、曾庆东、陈凤华、刘兴、蔡志定(2枚)、梁秀丽、叶金伙(与肇庆协议)、姚灼兰(与广州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