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为其所辖武汉东西湖支行等2家分支机构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8]29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你分行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报东西湖、宜昌葛洲坝支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招银武发[2008]72号)收悉。按照《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行申报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等2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分行应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及时转发相关分支机构。
三、你分行要切实承担起对所辖分支机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责任。防止因疏于管理而导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 42011266952381500 | 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田园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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