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旅游业的扶持力度
11、实行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把旅游业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和资金投入。将旅游局由事业单位恢复为行政管理机构,旅游工作经费和宣传促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金融机构应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商品生产采取倾斜性信贷政策,重点旅游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并积极争取成为国际信用卡成员,以方便外国游客消费结算。同时,在旅游点适当设立外币兑换点。纳入政府重点建设的重大旅游项目,财政给予适当贷款贴息,项目用地给予优惠。
12、建立旅游发展专项经费。从旅游行业新增地方税收中提取10%,作为旅游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重点旅游项目前期费用、重点项目贴息、旅游基础设施、宣传促销、旅游公共信息网络等。经费使用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报市旅游工作委员会审批,并接受财政监督。
13、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营造最佳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我市旅游业。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行业全方位放开,各种经济成分投资不受限制。坚持统一规划和“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资开发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旅游接待设施,开办旅游商品生产企业。
14、积极引进外资开发旅游资源,兴办旅游企业。对外商投资兴办的旅游企业,按照《阳江市鼓励外商投资规定》(阳发[1999]24号),在用地、税收、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对在市工业开发区兴办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按照《阳江市工业开发区鼓励投资开发建设的暂行规定》(阳府[2000]37号)给予优惠。外商租赁景点开发旅游资源,租赁期限与投资总额挂钩。选择组客能力强、资质信用好、经营管理水平高的国(境)外合资对象,与我市较好的旅行社合作,成立合资旅行社,进一步增强国际旅游市场的开拓能力。
15、对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有资质的旅游企业购置的旅游专用车辆,有关部门优先办理营运许可证。对新增海上旅游企业,有关部门优先办理营运许可证、审批客运航线。
七、依法加强管理,全面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16、深化旅游企业改革。抓好旅行社改革,按照“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在搞好旅行社与其主管部门“脱钩”的基础上,通过股份合作、合资、联合、兼并、拍卖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推动经营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本的合理流动和增值。积极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旅游经营合作网络,加强区域联合,实现市场互补,提高竞争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