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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中石化福建莆田枫林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中石化福建莆田枫林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通知
(闽经贸许可〔2005〕19号)
中石化福建莆田分公司:
我委于2005年 4月4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领取中石化福建莆田枫林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商务部2004年第23号令)、《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47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准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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