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经贸综合[2005]118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各县(市、区)经贸(经)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加快推进我省产业集聚,培育发展产业集群,努力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竞争力强的产业支撑体系,我委按照《意见》要求对相关工作措施进行认真研究,形成了《福建省经贸委2005年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福建省经贸委2005年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2005年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规划和引导。认真组织编制《福建省“十一五”工业产业集聚及产业集群发展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深化产业梳理,完善梳理内容,编印、出版、发布产业竞争力分析报告,加强对产业发展的引导。
2、着力培育重点产业集群。研究确定省加快产业集聚重点培育的产业集群名单,指导省重点产业集群制定发展规划;开展产业集群示范工作,选择晋江市作为综合示范区,选择若干产业集群进行特色工作示范,建立省重点产业集群示范企业联系服务制度。
3、抓好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一是围绕省重点产业集群,结合我省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工作,省里重点组织实施一批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开展产业集群项目招商工作。在电子和汽车两大产业开展产业链项目招商,组织福厦两市电子和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参加国际汽车及零部件投资洽谈会,在香港举办电子、汽车产业链项目说明会,在厦门召开汽车零部件招商会。三是进一步推进闽台港澳项目合作。加快漳州家具钟表、福安电机两个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抓好电机、家具、钟表行业与香港企业合作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实施项目的跟踪和落实;进一步推进闽台农业产业化合作,以厦漳闽台合作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为载体,开展与台湾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协作;做好闽港澳中小企业合作的项目储备,吸引港资参与福建中小企业的改造和升级。利用对口支援平台,加强我省与对口支援地区在矿产、劳动力资源等方面的合作,帮助产业集群区解决矿产和劳动力资源不足等问题。
4、构建技术创新平台。一是推动产学研联合。重点依托福清塑胶管材产业集群和晋江鞋业产业集群,联合福州市、泉州市政府,分别召开省塑胶产业和省制鞋产业产学研现场会,进行项目推介。二是建设产业集群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继续推进德化陶瓷、泉州纺织面料、福安电机电器等技术开发基地建设。着手组建晋江鞋业和福清塑胶产业集群技术开发基地。开展福建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创新平台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前期建设工作。促进组建“中国(宝峰)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三是加大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技术中心的扶持力度。鼓励现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增加对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开展为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重点推进福州(青口)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技术平台建设,建立覆盖整车和零部件产业链的集群技术研发中心;引导厦重工企业技术中心向全社会船舶行业开放,提升行业技术上水平。对有一定技术力量、能促进产业集聚和带动产业集群发展的龙头企业,新确认一批技术中心,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四是实施一批重点技术创新示范项目。进一步落实泉州纺织面料、德化陶瓷产学研现场会确定的重点技术合作开发项目。加大对产业集群重点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一批能引领产业集群升级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