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2005年度典当行发展规划的通知
(闽经贸综合〔2005〕112号)
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经贸委,福州、泉州市贸发局:
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批准新增典当行(第一批)工作安排的通知》(商建字〔2005〕13号),现将《福建省2005年度典当行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福建省2005年度典当行发展规划
一、2004年典当行发展基本情况
我省典当行(不含厦门市,下同)现有31户,分布在7个设区市的19个县(市、区),其中福州市10户、泉州市11户、漳州市3户、宁德市2户、南平市2户、龙岩市2户、三明市1户,典当行分布基本符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
2004年我省典当行经营情况良好,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典当行总体经济效益趋于好转。据统计,典当行累计发放典当贷款总额10亿元,比2003年增长40%;税后利润632万元,增长16%;亏损典当行8家,比2003年减少3家;亏损额31万元,比2003年减亏近100万元。
典当行经营业务仍主要集中在金银饰品、股票及房地产典当三大业务,但企业股权、机动车、生产资料等典当业务有所增加。2004年底全省典当余额为2.6亿元,占注册资本80%,放贷水平与2003年持平,其中房地产、股票和金银饰品三大业务合计占典当余额的69%,比2003年下降10个百分点。
二、2005年度典当行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2005年度典当行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执行新颁布的《
典当管理办法》,按商务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稳步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经济总量、人口规模、现有户数、市场需求等因素,对各地典当行总量实行调控,通过本年度新增典当行的市场准入,使典当业在我省形成较为合理的布局,与各地经济发展协调一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规划原则
1、按照GDP、人口规模和市场需求,结合现有分布状况和今年商务部安排我省第一批新增典当行户数,实行总量调控,确定各地典当行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