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福建省沙县中联物资有限公司中联加油站等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5〕139号)
福建省沙县中联物资有限公司、杨益春: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4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文件的规定条件,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的新建福建省沙县中联物资有限公司加油站、顺昌县新屯加油站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