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南平鸿雁加油站、龙岩市新罗区红坊倒流水加油站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通知
(闽经贸许可〔2005〕22号)
南平鸿雁加油站、龙岩市新罗区红坊倒流水加油站:
我委于2005年 4月14日受理了你们提出的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3号令)、《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47号),经审查,同意南平鸿雁加油站的企业名称变更为南平鸿邮实业有限公司鸿雁加油站、经营地址变更为延平区国道316线2154公里处(环城路门牌进步144号),龙岩市新罗区红坊倒流水加油站的企业名称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销售分公司倒流水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施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