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屏南县代溪南洋加油站等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5〕161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销售分公司等单位: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4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的迁建屏南县代溪南洋加油站、永定县西陂加油站,原址扩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销售分公司倒流水加油站、大田县太华镇日丰加油站、宁德市蕉城区蕉南招英柴油经营部、龙岩市新罗区适中洋东加油站,新设闽宁渔F999号加油船、闽福州油0009号加油船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