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琅岐加油站等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5〕184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销售分公司等单位: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4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的新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琅岐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浔浦加油站、福鼎市台山东海加油站,迁建连江县坑园供销社加油站,扩建泉州中油章程油品供应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白沙中心加油站,新设宁港油1号、宁港油3号船、宁港油9号、闽福清渔F885加油船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