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丹江口市广新建筑材料服务中心等2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丹江口市广新建筑材料服务中心等2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8]43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丹江口市广新建筑材料服务中心等机构兼业代理人资格新增的请示》(鄂太保寿〔2008〕28号)收悉。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申报的丹江口市广新建筑材料服务中心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许可证编号为42260172206499700,代理险种为建筑工程保险、人身意外险。
  二、你公司申报的黄冈市东方运输集团英山全顺有限公司已经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代理险种为人身意外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你分公司如在原代理险种范围内进行委托代理无需重新申报,签订代理合同即可;如需新增代理险种,应上报新增代理险种的相关申报材料,并附原兼业代理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及时转发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