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武汉市运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转存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武汉市运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转存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8]58号)
武汉市运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定点缴存营业保证金有关问题的请示》(武运安保代[2008]04号)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批准你公司转存营业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至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太平洋支行。
二、
你公司在转存后应及时将新的保险代理机构保证金存款协议复印件和存单的复印件交至我局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