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下塘加油站等六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通知
(闽经贸许可〔2005〕53号)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下塘加油站等六家企业:
我委于2005年 6月15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的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3号令)、《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47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下塘加油站、永春县下洋镇大荣加油站(原永春县下洋镇农机服务站上姚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莆田仙游宝峰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水仙大街加油站(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东三号路加油站)、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阮招英加油站(原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阮招英柴油经营部)、宁德市蕉城区飞鸾蔡金招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