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闽宁渔F999号加油船等六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通知
(闽经贸许可〔2005〕52号)
闽宁渔F999号加油船等六家企业:
我委于2005年 6月25日受理了你们提出的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3号令)、《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47号)等文件有关条件,经审查,准予闽宁渔F999号加油船、闽鼎油10号船、闽鼎油18号船、闽鼎油506号船、闽鼎油508号船、闽鼎油509号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