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申报市场类型、辐射区域、标准化经营管理情况、交易方式、主营业务及带动产销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基本经营情况、市场发展目标、拟改进措施和配套投资来源等。
(二)各地市场建设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市场的文件(复印件)。
(三)市场依据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自测评分材料。
七、监督检查
省经贸委会同省农业、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等部门负责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建立“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建立对达标市场的跟踪指导和信息上报工作。对经营管理不善、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使用经费、授牌后条件降低达不到相关规定的市场,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等处理,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该市场“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称号。对确实发挥示范效应,并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市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有关资金上给予适当支持。
附件2:
农产品批发市场标淮化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联系会议主席: 办公电话
钟安平 省经贸委副主任 87846406
成员:
吴建华 省农业厅厅长 87809808
吴 赳 省质监局副局长 87806496
陈振谦 省国税局调研员副处长 87098758
黄乃田 省地税局处长 87980183
联席会议办公室:
主 任 张益民 省经贸委商业处处长 87832954
副主任 杨向实 省经贸委商业处副处长 87816917
联络员:
黄史凯 省经贸委商业处助调 87833794
倪 锋 农业厅市场信息办主任 87845589
程建军 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87855097
黄 钢 省国税局主任科员 87098769
杨 静 省地税局副主任科员 87980179
附件3:
福建省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表
填报单位: 2005年 月 日
项 目
| 标准化农产品
批发市场
| 其中:
|
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个)
| 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个)
|
小计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小计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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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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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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