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福建省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申请表
5、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略)
6、《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略)
省经贸委
省农业厅
省质监局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二OO五年八月三日
附件1:
福建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等四部委通知精神,为了尽快在我省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农产品流通秩序,提高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商品流通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部署,积极培育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农产品流通秩序,以发展批发业带动关联产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民增收,提高我省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宣传和贯彻《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规范和升级,初步打算,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培育6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20个;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40个。2005年培育5个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10个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2006年培育7个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15个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2007年培育8个国家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15个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
三、组织协调
(一)建立福建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掌握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情况,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综合协调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政策、战略和规划;指导全省各设区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有关问题,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全面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
(二)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省经贸委、农业厅、省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五个部门组成。省经贸委为省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主席)由省经贸委分管副主任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其它四厅局负责同志。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省经贸委商业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