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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宁德市福宁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2005)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宁德市福宁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5〕59号)
宁德市福宁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以及宁德市经贸委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
》,经审查,准予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对你司投资500万元,增资后你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万元。其中: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00万元,宁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300万元。同时,准予你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林家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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