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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闽侯县红日加油站等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闽侯县红日加油站等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5〕398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销售分公司等单位: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文件的规定条件,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的新建闽侯县红日加油站、福清市星辉石化有限公司工业区加油站,原址扩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晋江群力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晋江星侨加油站、永定县恒发加油站(原永定县仙师加油站)、古田县松台存财柴油店、福清市魁星石油仓储有限公司油库,迁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安石井加油站(原惠安张坂镇凤凰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安榕桥加油站(原南安市溪美榕桥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安朴山加油站(原惠安紫山惠西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安美辉加油站(原惠安净峰群山加油站)、建瓯市玉山加油站、福安市友顺加油店、霞浦县三沙兴业街加油点,新设闽惠渔F666号加油船,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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