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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同意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大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同意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大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对大冶营销服务部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新保鄂发[2005]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大冶营销服务部。

  二、该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大冶市湖滨路一号商业银行大楼第四层;保险服务区域为大冶市行政辖区。

  三、该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单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四、你分公司要加强对营销服务部所辖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及管理,不得与没有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个人代理人签订保险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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