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南安市华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5〕76号)
福建省南安市华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8月23日上报的关于变更股权的申请,以及泉州市贸发局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司原股东林志超将其所持有公司17.5%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林秀雅,原股东林金艺将其所持有公司17.5%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郑淑信。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转让后股权变更为:福建省南安市华兴面粉有限公司持股750万元,福建省南安市华裕面粉有限公司持股550万元,林秀雅持股350万元,郑淑信持股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