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云霄东厦船场加油站等十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通知
(闽经贸许可〔2005〕70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云霄东厦船场加油站等十家企业:
我委于2005年 8月15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3号令)、《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准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云霄东厦船场加油站、诏安盛辉实业公司虎蹄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市三元区岩前光辉加油站、惠安华盈石油有限公司(原惠安县小乍前峰渔业加油站)、福鼎市沙埕刘端众加油船(闽鼎油21号,原闽鼎油3号)、漳浦县晖鑫海产品加工厂(闽漳海渔F608海上加油船)、上杭县回龙加油站、漳平市绿源贸易有限公司涵梅加油站(原漳平市涵梅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周宁狮城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寿宁新城区加油站等十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