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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表彰2005年度经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表彰2005年度经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东经贸〔2006〕3号)


各镇(街道)经贸办,松山湖经贸局,各行业协会: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经贸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一城三创五争先”工作思路,积极实施“四项工程”,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为我市工业商贸经济上新的台阶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全年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单位,根据《经贸工作先进单位评定暂行办法》(2005年修订)和《市经贸局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年终评比暂行办法》(东经贸〔2003〕210号),经综合评定,长安等16个镇(街道)经贸办为“2005年度经贸工作先进单位”,东莞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等8个行业协会为“2005年度全市工商领域先进行业协会”,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争取更大的进步。全市各级经贸部门和工商领域行业协会,要向先进单位学习,在新的一年里,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市工业商贸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2005年度经贸工作获表彰单位名单

  1、2005年度经贸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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