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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转发关于奖励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企业有关问题复函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转发关于奖励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企业有关问题复函的通知
(东经贸〔2006〕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名牌带动战略实施力度,加快我市农业品牌创建工作步伐,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市政府决定将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的范畴,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和企业进行奖励。现将《关于奖励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企业有关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05〕109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各镇(街道)要提高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的认识,将对这些产品的质量认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将其作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来抓,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大宣传和实施力度。
  二、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单位和企业的培育力度,将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作为建设农业产业园、发展都市农业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和单位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生产,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三、做好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单位和企业的服务,为其申请质量认证提供便利。有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管理办法、认证程序等可登录东莞市农业信息网(http://www.dgagri.gov.cn)查阅,认证工作的具体事宜由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负责办理(联系电话:22830881、2283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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