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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开展餐饮业分等定级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烹调、面点至少各有一名名师顶岗操作;(三级)
  (2)中级以上烹调师占同工种人员的60%(特级、一级)、50%(二级、三级),其中高级烹调师占20%(特级、一级)、15%(二级、三级);
  (3)中级以上面点师占同工种人员的40%(特级、一级)、30%(二级、三级);
  3、开业时间
  原则上开业时间一年及以上的企业方可申报。
  4、企业效益
  原则上连续在两年及以上未发生亏损的企业方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国家特级、一级的程序:企业自愿申请;镇(区)经贸办预审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市评委会初审;省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复评;经复审合格者提请省评委会后向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终审评定。
  2、申报二、三、四级的程序:企业自愿申请;镇(区)经贸办预审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市评委会初审;省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团进行文件评审、暗访和现场评审;提请省评委会批准;报全国评委会备案;公布评审结果。
  (四)各镇区预审和市评委会初审
  预审内容:各镇(区)经贸办审查企业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和齐全;现场检查企业申请等级是否与实际相符等。
  市评委会办公室正式受理企业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请进行初审,并实地考察,出具初审意见书向省评委会办公室推荐。
  五、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
  在全市范围内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我市餐饮业发展水平,包括目前有多少企业符合申报国家级餐饮企业的基本条件,然后进行分类指导,帮助企业申报等级,推动企业上水平、上档次。
  (二)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东莞市餐饮业分等定级评定工作会议,邀请省评委部分委员及办公室成员、各镇区经贸办负责人、意向推荐参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联络人、广州市部分已获评企业负责人、部分媒体参加,正式作发动宣传。同时,联系各大媒体,对我市餐饮业分等定级评定工作进行的宣传推广,并到重点镇区及意向企业进行宣传、发动。
  (三)组织申报阶段
  1、联系国家、省有关组织机构,对我市评审员进行培训,获得资格证书者,可参加我市餐饮业分等定级的评审工作。
  2、审核各镇区推荐的餐饮企业资料,确定申报企业名单。
  3、组织申报企业进行申报培训,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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