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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下达东莞市二OO六年第一季度电力分配指标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下达东莞市二OO六年第一季度电力分配指标的通知
(东经贸〔2006〕7号)


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各镇(街道)经贸办、松山湖经贸发展局:
  根据省经贸委下达我市二OO六年第一季度省网电指标和我市地方电厂出力情况,经研究制定下达我市今年第一季度用电指标分配计划。现说明如下:
  一、全市第一季度分配负荷为495万千瓦,其中省经贸委分配我市省网电指标为395万千瓦,全市地方电厂平均出力100万千瓦(燃油电厂由于油价高企,出力减少)。
  二、各镇(街道)的用电指标按其在2005年12月21日最大用电负荷(扣减市保电用户后)占全市负荷的比例分配(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1)。
  三、市直接安排的重点用电企业(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2)、市特供用户和市、镇属水厂不参与错峰轮休用电。
  四、安排我市部分工业龙头企业实行减少错峰轮休天数的办法(每周错峰不超过一天),保用电负荷按其最高用电负荷的60%由市安排,不足部分由各镇(街道)解决(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3)。
  五、市直接安排的重点用电企业及部分工业龙头企业的保用电负荷已划入各镇(街道)用电指标中。
  东莞供电局应根据省网电和地方电厂上网电的变化按用电比例及时调整各镇(街道)的用电指标。

  附件:1.东莞市二OO六年第一季度电力分配表
  2.市直接安排的重点用电企业保用电表
  3.二OO六年部分工业龙头企业保用电表

  二OO六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东莞市二OO六年第一季度电力分配表

序号镇名用电指标(万千瓦)
1茶山10.4
2道滘10.4
3洪梅4.7
4中堂11.8
5高埗10.1
6望牛墩4.8
7麻涌5.6
8石碣17.6
9万江11.6
10石龙8.1
11城区19.1
12东城24.0
13南城7.8
14东坑7.5
15大朗16.5
16清溪24.5
17黄江11.0
18寮步15.0
19塘厦29.0
20樟木头9.4
21谢岗5.5
22大岭山16.9
23凤岗16.2
24长安49.7
25沙田8.5
26厚街32.2
27虎门34.9
28企石5.5
29桥头10.1
30横沥11.4
31石排9.5
32常平23.5
33松山湖0.2
34市特供用户12.0
全市合计用电指标495
省分配网供指标395
自发电可调出力100
备注:市特供用户共12万千瓦,包括东深供水9万千瓦、广东高速铁路茶山电气站供电2万千瓦和东莞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系统供电1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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