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东莞供电局关于下达东莞通明等四家电厂2006年3月份上网电计划的通知
(东经贸〔2006〕22号)
各有关电厂:
根据《东莞市调峰电力认购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将于今年3月份开始逐月下达调峰电厂上网电计划。经研究,3月份发电时间扣除高峰期机组水洗时间累计一天,按30天计算,每天发电16小时(原则上谷期不予安排上网),本月按电量61440万千瓦时(日平均2048万千瓦时)来安排,具体详见附件。
各电厂必须严格按上网计划发电,服从调度安排,本月电量当月完成,欠发电量不予结转下月;超发电量不予结算调峰电力成本补差。电厂不得随意停发电,需停机检修的,应提前一个月报市经贸局批准。如系统负荷极不稳定时,可由供电局紧急调整当日发电小时,并知会经贸局。但调整后的发电小时不应大于下达给该电厂当月的发电小时数。各电厂要加强机组维护管理,确保发电机组满负荷顶峰发电。
另外,2月27、28日电厂上网时间仍按每天16小时计算。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东莞通明等四家电厂2006年3月份上网电计划表
单位:万千瓦时
序号
| 电厂名称
| 3月份发电量
| 日均发电量
|
1
| 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
| 15360
|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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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
| 15360
|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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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
| 15360
|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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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
| 15360
|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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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1440
| 2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