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06年酒类与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经贸〔2006〕102号)
各镇(街道)经贸办:
现将《东莞市2006年酒类与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市经贸局市场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陈创滔、冯少斐
联系电话:22213396
传 真:22213743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东莞市2006年酒类与肉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酒类和肉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食用酒类和肉品的安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东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6〕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己任,以创建“和谐东莞、平安东莞”为目标,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层层抓落实,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吃上“放心肉”。
二、工作目标
(一)宣传商务部《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及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和酒类贴标工程。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为目标,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为重点,摧毁生产销售假冒酒的窝点和销售网络,依法查处制假和售假的违法分子,有效遏止制售假冒酒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和长效监管体制,进一步规范我市酒类生产经营行为。通过阶段性整治带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全面提高酒类市场监管水平,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二)宣传和贯彻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
东莞市生猪及其肉品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84号令)的精神,按照84号令的有关规定,规范肉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肉类市场秩序。加强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完善屠宰场的软硬件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把好生猪肉品的进场关和出场关,严禁不合格生猪产品出厂销售,确保肉品流通市场卫生安全。
继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使私宰肉、注水肉和病害肉的上市流通得到有效控制。加快建立市场管理长效运行机制与行业自律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制度,消除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检查工厂食堂、酒楼食肆、学校等单位的用肉情况,要求其必须采购合格定点屠宰场的肉品,建立严格的肉品购入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