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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东莞市新建加油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5:
  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指引

  一、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程序
  (一)前期程序
  1、项目选址
  根据《东莞市加油站发展布点规划》,结合东莞市城镇(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和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市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按《东莞市新建加油站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选定加油站项目地块位置;
  2、规划手续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市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手续,由市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批准文件、规划红线图,确定规划要点;
  3、用地手续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市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取得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二)交易程序
  1、委托交易
  在本镇(街)获分配的年度经营性项目用地指标额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集体(须经镇(街)批准)向市国土管理部门提出公开交易申请,委托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2、底价设定
  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地价评估,拟定交易底价,经征询市土地招标、拍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由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和市经贸局联合上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公开交易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招、拍、挂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推出市场进行公开交易。
  二、加油站项目用地公开交易应提交的材料
  (一)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委托书;
  (二)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申请报告;
  (三)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表;
  (四)加油站布点规划批准文书;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规划红线图及规划要点;
  (六)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七)地价补偿证明文件;
  (八)1:1万地理位置图;
  (九)宗地图和数字化地籍图及相关的电子文档。
  三、有关税费标准
  对公开交易成交的加油站项目用地,竞得人将成交款和属竞得人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划入土地交易中心财政专户后,土地交易中心从中扣除应缴纳的税费,余额转入委托方和财政局指定的财政专户。
  应缴纳的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
  大城区、松山湖和主干公路两旁150米范围内为105元/平方米,其他镇和主干公路两旁150米范围内为8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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