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下达东莞通明等四家电厂2006年9月份上网电计划的通知
(东经贸〔2006〕190号)
各有关电厂:
本月各电厂按出力2×15万千瓦,日发电时间15小时(7:30至22:30),日发电量450万千瓦时,月发电时间29天计算(扣除高峰期机组水洗时间累计一天),按电量52200万千瓦时(日平均1800万千瓦时)来安排,具体详见附件。
各电厂必须严格按上网计划发电,服从调度安排,本月电量当月完成,欠发电量不予结转下月;超发电量不予结算调峰电力成本补差。各电厂的计划上网电量补差办法以及其他规定仍按东经贸〔2006〕67号和东经贸〔2006〕22号文执行。
二OO六年九月四日
附件:东莞通明等四家电厂2006年9月份上网计划表
单位:万千瓦时
序号
| 电厂名称
| 9月份发电量
| 日平均发电量
|
1
| 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
| 13050
|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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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
| 13050
|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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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
| 13050
|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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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
| 13050
|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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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2200
|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