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下达东莞通明等四家电厂2006年11月份上网电计划的通知
(东经贸〔2006〕242号)
各有关电厂:
本月各电厂按出力2×15万千瓦,日发电时间15小时(7:30至22:30),日上网电量450万千瓦时,月发电时间29天计算(扣除高峰期机组水洗时间累计一天),按电量52200万千瓦时(日平均1800万千瓦时)来安排,具体详见附件。
各电厂必须严格按上网计划发电,服从调度安排,本月电量当月完成,欠发电量不予结转下月;超发电量不予结算调峰电力成本补差。各电厂的计划上网电量补差办法以及其他规定仍按东经贸〔2006〕67号和东经贸〔2006〕22号文执行。
二ОО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东莞通明等四家电厂2006年11月份上网计划表
序号 | 电厂名称 | 上网电量 | 日均上网电量 |
1 | 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 | 13050 | 450 |
2 | 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 | 13050 | 450 |
3 | 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 | 13050 | 450 |
4 | 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 | 13050 | 450 |
合计 | 52200 |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