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成立东莞市生猪产销联建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东经贸〔2006〕247号)
各镇(街)经贸办(财贸办)、农办:
根据《关于印发〈
东莞市保障生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6〕39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与省内外生猪基地联建工作的协调、组织,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成立 “东莞市生猪产销联建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名单详见附件)。协调小组主要职责是以保障我市生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为目标,协调组织开展我市的生猪产销联建工作。协调小组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陈桂明(市经贸局局长)
副组长:
叶葆华(市经贸局副局长)
叶锦锐(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
刘广林(市经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