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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对燃机电厂2006年12月份上网电量补贴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对燃机电厂2006年12月份上网电量补贴的通知
(东经贸〔2007〕18号)


各电厂:

  考虑目前发电用油料价格仍偏高,电厂经营仍困难的实际,决定对燃机电厂进行补贴,经核算,本月共计对电厂补贴22,959,859.7元(具体见附表)。补贴金额由市电化实业集团公司在代管的调峰电力认购价差中支付,在2007年1月31日前付清。今后,视调峰电力价差结余情况和当月油价,继续对电厂给予补贴。请各电厂抓好节能降耗,做好机组的运行维护,确保机组顶峰发电,共同维护好调峰电力认购工作的健康运行。

  二ОО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燃机电厂2006年12月份补贴表

  单位:千瓦时、元/千瓦时、元
序号电厂名称实际补贴电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
1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101,512,280 0.0323,248,393.0
2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128,091,150 0.0324,098,916.8
3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106,408,746 0.0323,405,079.9
4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114,406,600 0.0323,661,011.2
5东莞虎门电厂(9E)80,839,000 0.0322,586,848.0
东莞虎门电厂(6B)24,266,000 0.0811,965,546.0
6东莞天明电力有限公司(6B)33,008,800 0.1213,994,064.8
合计588,532,576  22,959,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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