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国家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国家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东经贸〔2007〕44号)


各镇(街)经贸办、各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2006年度国家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在我市取得了历史性突破,长安镇国菱机械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并获得国家电子发展基金资助100万元。2007年度国家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经开始,现将国家信息产业部《关于申报2007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信基办〔2007〕001号,下简称《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经贸办、行业协会广泛积极发动所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各申报企业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如期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须属于《2007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详见附件)范围,申报材料、数字务必真实可靠。

  二、申报材料分别以纸质稿、电子稿两种方式报送,两稿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可在基金网站(www.itfund.gov.cn)下载和填报申报文档,并在该网站上传可行性报告电子版;申报单位要上报的纸质稿材料包括可行性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等复印件,以及能说明项目情况的有关文件(如专利、证书)等,纸质稿共一式四份,用A4纸打印后,简装不加封皮,报送到市经贸局信息产业科。

  三、申报单位上传电子版文档时,应仔细阅读基金申报网站上传资料说明,如出现上传文件归类错误、无推荐单位、压缩误码、附带病毒、内容缺失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一年一度国家电子发展基金规模较大,项目配套资金额度大,这次申报时间紧,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为提高申报成功率,我局将邀请去年成功获得国家电子发展基金资助的国菱机械作专业顾问指导,按规范要求组织申报材料,请各镇(街)经贸办、行业协会和企业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发动企业积极申报,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致电市经贸局信息产业科咨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